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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专利申请,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哪些情况下,不丧失其新颖性?

发布:2022-08-31 14:49,更新:2022-08-31 14:49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这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有三个特点,也就是专利权的三个特性,其一是专有性,专利权人对他的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性的权利;其二是地域性,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本国有效;其三是时间性,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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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初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初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这六个月的期限称为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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